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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y 21

    形式逻辑——一个应该被挑战的观念

    先说一段别的。我们公司来了一位新同事,中文系毕业的。今天吃饭时无意说起了哲学,没想到她颇有研究。于是兴致勃勃说了一个中午。她鼓励我把自己的想法写出来。本来我已经很久不愿意把自己的想法写出来了,觉得反正写了也没人看,看了也没人交流,那写又何必呢。但是现在看了她给我推荐的几个博客,又开始觉得写出来或许真的会有人看,那就写吧。想到什么写什么。

    进入正文。

    形式逻辑,似乎是理性的起点。每个概念都有自己严格的定义,比如用a定义b,则b就不能定义a,否则就叫循环论证。这样推论下去,必然有一个概念是不能定义的。在数学中这个叫原始概念,比如直线,比如平面,比如公理。这一点已经深入人心,而且成为所有哲学的原则。

    但是,这本身是存在漏洞的。以数学为例,数学固然推理严密,但是他的基础——原始概念,是一个未经证明、无法定义的东西。也就是说数学严密推理的基础是建立在一个不可靠的基础上的,这让数学成为建立在沙滩上的坚固高楼,要么不倒,要么全倒。


    这种潜在的危险性要求形式逻辑必须作出某种改变,即原始概念必须获得定义。但是原始概念正是因为“如果用a定义b,则b就不能定义a”,即避免循环论证造成的,因此,为了让原始概念获得定义,就必须允许用一个被原始概念定义过(无论直接还是间接)的概念定义原始概念。这样的观点固然听来难以想象,但这应当是形式逻辑发展的方向。

    让我们先来看看事实:如果要定义一个物体的位置,人们曾经的认识是宇宙有中心,其它所有的物体位置都必须从这个物体为出发点或直接或间接的定义;但现在看来,宇宙没有中心,任何星球、物体的位置都是其它物体定义。例如空间有两个点ab,在定义a时可以假定b是基准位置,a=b+距离+方向,在定义b时假定a是基准位置,b=a+距离+方向。可见,在一个空间体系中会有一个原始位置,但是空间体系并非一个,在此空间体系中的原始位置,在另一个体系中可能不是。这就为把原始概念作定义提供了可能。

    再引申到社会学,人类社会目前还是有中心的,但是去中心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曾经社会的中心是绝对的,是皇帝、国王,且只有一个权力体系。随着社会进步,这个顶端被削“平”了,权力中心变成议会、内阁,权力体系也划分成了多个,如司法、行政和立法,所谓的三权分立,司法体系的最高权力在行政体系中就不是最高权力;但这还不够,未来的社会有更多的权力体系,每个体系中都有自己的中心,而这个体系的中心在别的体系中便不再是中心。

    这种变革也应当发生在逻辑的领域中,应当有多套逻辑的体系,在每一个体系中都有自己的原始概念,但是这些原始概念在别的体系中不再是原始的概念,是可以被定义的。这应当是个趋势,我愿拭目以待。